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
药品规格:10ml*10支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0970057
生产厂家:江西心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适应症:解肌,清热,止泻。用于泄泻腹痛,便黄而粘,肛门灼热。
不良反应:尚不明确。
用药注意事项:
1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肾脏病、浮肿的患者,孕妇、哺乳期妇女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2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3.本品治疗因滥用抗菌素造成的菌群紊乱病人疗效欠佳。
4.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,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,应去医院就诊。
5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6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7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禁忌:泄泻腹部凉痛者忌服。